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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21:59:41 股吧网页版
铸金股份:内部审计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835492 证券简称:铸金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天津铸金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制定<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
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天津铸金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天津铸金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铸金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为公司内部机构或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
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包括监督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
况,检查被审计对象会计账目及其相关资产,监督被审计对象预决算执行和财务
收支,评价重大经济活动的效益等行为。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
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公司审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五条 公司依据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配置适量的审计人员从
事内部审计工作。审计人员中至少包括一名专职人员。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会计、经济管理等
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行使职权,受法律法规
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保护,被审计部门和个人应及时向审计人员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挠、破坏或者打击报复。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廉洁
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对象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
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内容和职责权限

第十条 内部审计的范围: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
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的目的:

通过内部审计,评价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以达到查错防弊,改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规范公司运作行为的目的。

第十二条 审计部的主要工作范围为:

(一)对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资金、财产的完整、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算、信贷计划进行审计监督。

(四)对会计报表、财务决算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合法性进行审计并签署意见。

(五)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办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三条 审计部应在每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
工作报告。

第十四条 在审计管辖的范围内,审计部的主要权限有:

(一)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要求有关部门按时报送计划、预算、报表和有关文件资料等;

(二)审核会计报表、帐簿、凭证、资金及其财产,监测财务会计软件,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三)参加与审计工作有关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和根据工作需要列席有关部门的例会;

(四)对审计中的有关事项向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五)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行为,有权做出制止决定并及时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已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影响的行为,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出处理的建议;

(六)对阻挠、破坏内部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部门和人员,报董事会核准并经总经理批准可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 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七)经董事会核准,出具审计意见书,提出改进管理、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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