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公告编号:2026-034
证券代码:835492 证券简称:铸金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天津铸金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天津铸金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天津铸金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我们作为天津铸金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经审阅议案内容及相关资料,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审议公司《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能够公允反映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报告信息披露充分,切实保障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二、关于审议公司《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分配利润)符合《公司
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的利润分
公告编号:2026-034
配政策,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不分配利润的决策,是公司综合考虑后续业务拓展、研发投入、市场开拓等资金需求,以及行业发展趋势、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后作出的审慎安排,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为全体股东创造更长远的利益;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兼顾了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的根本利益,具备合理性与必要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三、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丰富的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经验,专业能力和履职水平符合公司审计工作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保持了良好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和专业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本次续聘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天津铸金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安翔、雷剑波、李慧中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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