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07
福建哥仑步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9-058
证券代码:835494 证券简称:ST 哥仑步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福建哥仑步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破产管理人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19 年 2 月 11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19 年 2 月 11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福建哥仑步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潘宇涵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陈琳、曾延杉、福建海山律师事务所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孙泽强、侯克文、齐琳琳、李然、杨振博、张鑫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袁凤莉、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原告因不服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原告与被告的劳动纠纷作出的仲裁裁决,向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福建哥仑步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9-058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请求对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书进行纠正,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三、判决情况(适用于判决或裁决阶段)
2019 年 4 月 16 日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闽
0105 民初 405 号、406 号、407 号、408 号、409 号以及 410 号,判决结果如下:
准许原告福建哥仑步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撤销对被告提出的诉讼。
针对本案诉讼结果,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公司目前处于破产重整阶段,将依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按照破产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处理。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处于破产重整阶段,已停止生产,不对经营产生影响。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处于破产重整阶段,流动资金紧张。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闽 0105 民初 405 号、406
号、407 号、408 号、409 号以及 410 号。
福建哥仑步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9-058
福建哥仑步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
2019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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