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1-0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哥仑步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福建哥仑步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2019 年 12 月 30 日,福建哥仑步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福建省福州市
马尾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闽 0105 破 4 号之四”的《民事裁定书》,根据该裁定,法院终止了福建哥仑步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程序,宣告福建哥仑步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破产。
2019 年 12 月 30 日,福建哥仑步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陈瑜提出辞去
董事职务,监事黄沐荣提出辞去监事职务。
二、 对公司的影响
1、福建哥仑步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对福建哥仑步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财产进行出售、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
定,“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终止,根据福建哥仑步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监事会应当有过半数董事、监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陈瑜、监事何沐荣辞职后,公司在职董事、监事人数均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会议召开最低人数。公司治理存在不能规范运作的风险,公司的信息披露存在不能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可能性。
三、 主办券商提示
福建哥仑步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涉及的方案尚未确定,主办券商将继续履行对福建哥仑步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持续关注破产清算的进展情况,并督促福建哥仑步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作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编号为“(2017)闽 0105 破 4 号之四”的《民事裁定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四)董事陈瑜、监事黄沐荣提交的《辞职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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