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8-07
公告编号:2018-051
证券代码:835498 证券简称:因尚网络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深圳市因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情况
深圳市因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的规定。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公司章程》第五条 《公司章程》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348.5335万元。 股票发行完毕后,按实际情况修改。
《公司章程》第十八条 《公司章程》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348.5335万股,全部为普通 股票发行完毕后,按实际情况修改。
股,无其他种类股。
公告编号:2018-051
《公司章程》第二十条 《公司章程》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 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
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其他规范性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规定其他方式。 件规定其他方式。
公司以本条款第(一)种方式增发新股的,
公司股票发行前的在册股东对新增股份不享
有优先认购权。
《公司章程》第三十九条(十四) 《公司章程》第三十九条(十四)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
职权: 职权:
(十四)审议单笔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十四)审议单笔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30%以上且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对资产抵押、委托理财、重大融资和关联交易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
事项; 理财、重大融资和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章程》第一百〇二条 《公司章程》第一百〇二条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董事会由5-1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公司章程》第一百〇三条(十六) 《公司章程》第一百〇三条(十六)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六)法律、法规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 (十六)法律、法规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
权。 权。
前款第(十五)项职权规定的讨论评估事项,前款第(十五)项职权规定的讨论评估事项,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一次会议上进行。 董事会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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