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12-2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因尚网络: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2-27


公告编号:2018-071
证券代码:835498 证券简称:因尚网络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深圳市因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市因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月11日上午10时。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18-071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1月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选举王宇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原公司董事胡海明先生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董事会拟提名王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王宇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简历如下:

王宇,男,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8月至2012年12月,任深圳市聚冠因尚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人员;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任深圳市聚冠因尚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主管;2015年1月至2017年11月,任四川福豆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经理;2017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福豆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经理。
(二)审议《关于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议案》

因公司办公场所已经搬迁,现拟对注册地址进行变更。

原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七道19号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B区108-2号

变更后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七道19号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C217、C219号

公告编号:2018-071
(三)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

因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原公司章程为: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19号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B108-2室

修改后公司章程为: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七道19号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C217、C219号
(四)审议《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及深圳市因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因尚网络”)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2019年度与关联方上海景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博世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乐云豆豆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乐望云教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幼学空间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李无韦、文建明、王宇、林朝虹、黄也、林海、苏义雄、刘志虎、冉辉、陈曼玲的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股转公司官网的《深圳市因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0)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或合伙企业股东,下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企业股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下同)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