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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2-0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山东力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2-07

关于山东力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

山东力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现对由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山东力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反馈意见回复与主办券商内核/质控部门编制反馈督查报告(模板见附件一),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一并提交。

一、公司特殊问题

1、公司报告期内净利润分别为 14.62万元、-24.16万元,及-

4.27万元,由持续亏损至微利。(1)请公司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技术

研发阶段、主要成本费用支出的具体内容等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持续亏损的原因。(2)请公司补充披露并对可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补充分析,包括并不限于公司主营业务盈利的可持续性、研发能力、公司的后续市场开发能力、市场前景、公司是否具有核心竞争优势、期后合同签订情况及收入确认情况、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获取现金流能力等财务指标分析、结合期后财务数据的主要财务指标趋势分析、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情况、现金获取能力分析等。(3)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对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进一步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请公司补充披露委托加工情况,包括:(1)受托方名称、资质情况;(2)委托加工金额及占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3)质量控制及保密措施等。

3、公司2014年度、2013年度工资薪金支出分别为684,046.03

元、1,098,898.21 元,2014 年度较 2013年度工资薪金支出大幅下

降。(1)请公司结合员工人数、平均薪酬水平等因素,补充说明工资薪金支出波动原因。(2)请主办券商、会计师:补充核查工资薪金支出与直接人工、期间费用人工成本的勾稽关系。(3)请主办券商、律师:补充核查公司劳动用工合同签署情况、社保缴纳情况、解除劳动关系程序合规性、季节性用工情况,披露公司人员与业务的匹配性。

4、请公司结合成本核算方法,补充说明2013年末、2014年末,

公司在产品为零的原因。

5、请公司补充说明其他应付-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赔偿款的款项形成原因,是否涉及应披露未披露的或有负债事项。

6、请公司结合信用政策、质保政策,补充说明应收账款账龄超过1年的原因。

二、中介机构执业质量问题

1、请公司补充核实并修改:公开转让说明书“(三)公司前十名股东及持有 5%以上股份股东持股情况”部分披露的持股合计数等信息,并一并核实修改其他申报文件数据。

三、申报文件的相关问题

请公司和中介机构知晓并检查《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为便于登记,请以“股”为单位列示股份数。

(2)请列表披露可流通股股份数量,检查股份解限售是否准确无误。

(3)公司所属行业归类应按照上市公司、国民经济、股转系统的行业分类分别列示。

(4)两年一期财务指标简表格式是否正确。

(5)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挂牌后股票转让方式;如果采用做市转让的,请披露做市股份的取得方式、做市商信息。

(6)历次修改的文件均需重新签字盖章并签署最新日期。

(7)请将补充法律意见书、修改后的公开转让说明书、推荐报告、审计报告(如有)等披露文件上传到指定披露位置,以保证能成功披露和归档。

(8)申请挂牌公司自申报受理之日起,即纳入信息披露监管。

请知悉全国股转系统信息披露相关的业务规则,对于报告期内、报告期后、自申报受理至取得挂牌函并首次信息披露的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

(9)请公司及中介机构等相关责任主体检查各自的公开披露文件中是否存在不一致的内容,若有,请在相关文件中说明具体情况。

(10)请公司及中介机构注意反馈回复为公开文件,回复时请斟酌披露的方式及内容,若存在由于涉及特殊原因申请豁免披露的,请提交豁免申请。

(11)请主办券商提交股票初始登记申请表(券商盖章版本和可编辑版本)。

(12)若公司存在挂牌同时发行,请公司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股票发行事项,于股票发行事项完成后提交发行备案材料的电子文件至受理部门邮箱 shou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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