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3
证券代码:835505 证券简称:光音网络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北京光音网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光音网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监事会工作效率,更好地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北京光音网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北京光音网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监事会组成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2 名为股东代表监事,1
名为职工代表监事。
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公司股东会对股东代表监事的选举采取直接投票制度。
第三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三章 监事会职权
第四条 监事会是对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监督的机构,对股东会、公司和职工负责,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五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检查公司财务;
(二)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三)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
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五) 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六)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
起诉讼;
(七) 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监事会的召集和通知
第六条 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七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八条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 2 次,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监事;
第九条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主席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并至少用两天的时间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
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主席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主席应该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或者公司财务状况出现明显恶化趋势时;
(六)中国证监会或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召开时;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书面向监事会主席提交提议并签名,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内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第十二条 监事会主席收到书面提议后三日内对书面提议进行审核,提议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一) 提议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 属于公司经营活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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