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3
证券代码:835505 证券简称:光音网络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北京光音网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光音网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光音网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和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 治理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业务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和《北京光音网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
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全体董事对股东会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责任,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按照《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本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一)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二)对回购本公司滚做出决议;
(十三)审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第六条 公司发生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担保;
(五)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六)对关联方或者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第七条 公司发生下列关联交易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对于每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挂牌公司应当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对本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对于预计范围内的关联交易,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予以分类,列表披露执行情况。
(二)如果在实际执行中预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本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的,公司应当就超出金额所涉及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如超出董事会审议权限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除日常性交易之外,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临时交易成交金额(除提供担保外)超过 3000 万元的,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总资产的 5%以上的关联交易,或者占公司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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