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6-16
公告编号:2020-028
证券代码:835509 证券简称:林恒制药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海南林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6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6 月 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林尤仁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拟解除双方 2020年 4 月 9 日签署的《持续督导协议书》,双方拟就此事项签署《海南林恒制药股
公告编号:2020-028
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持续督导协议书>的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拟与承接主办券商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由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双方拟就前述事项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书》。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海南林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则、指引,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海南林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变更持续督导券商事项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0-028
为办理公司变更持续督导券商的相关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需要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递交的所有材料的准备及报备工作;2)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需要办理的其他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的决议之日起至变更主办券商相关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内容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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