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2
公告编号:2021-006
证券代码:835511 证券简称:威达集团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浙江湖州威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拟为长兴新源塑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新源”)提供金额为
1,0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合同拟确定的期限为 2021 年 6 月至 2022
年 6 月。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关于为长兴
新源塑业有限公司提供保证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公司将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上述对外担保事项进行审议。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适用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长兴新源塑业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是
住所:长兴县李家巷镇刘家渡村工业园区
公告编号:2021-006
注册地址:长兴县李家巷镇刘家渡村工业园区
企业类型:制造业
法定代表人:孙满法
主营业务:塑料制品
成立日期:2010 年 11 月 30 日
2、被担保人信用状况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46,222,498.03 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负债总额:9,360,648.73 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36,861,849.30 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20.25%
2020 年 12 月 31 日营业收入:29,513,274.32 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利润总额:941,757.83 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净利润:706,318.35 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担保金额:1000 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鉴于前述被担保人经营情况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且截止本公告日,被担保人控股股东浙江新大力电光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共计 3450 万元担保,公司董事会在考虑该担保风险可控和双方长远合作的基础上同意上述担保。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根据长兴新源塑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信息,上
述被担保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并具有良好的银行信誉资质和偿债能力,同时上述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不会损害公司的
公告编号:2021-006
利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
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没有影响,增加了公司的对外担保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湖州威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浙江湖州威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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