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1-29
公告编号:2019-036
证券代码:835511 证券简称:威达集团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浙江湖州威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因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为满足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保障资金流动性,公司拟向长兴农商行经开区绿色专营支行申请商标质押贷款,贷款额度为人民币900 万元,额度的使用期限为一年。
具体贷款详情以银行批复为准
公司董事长姚锄强、公司董事徐士琴、公司董事戴建清,公司监事陈顺明,公司股东钱爱琴拟为上述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签署相应的《保证合同》,构成关联交易(最终以银行审批通过并签约备案的合同约定为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关联董事姚锄强、徐士琴、戴建清,关联董事姚煜俊为姚锄强之子,需要回避此次表决,因此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此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姚锄强
公告编号:2019-036
住所: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新世纪花园 C2 室
2. 自然人
姓名:徐士琴
住所: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长桥村巷里自然村 61 号
3. 自然人
姓名:戴建清
住所: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仓前街小区 16-2-302 室
4. 自然人
姓名:陈顺明
住所: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姚家桥村三墩上自然村 28 号
5. 自然人
姓名:钱爱琴
住所: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新世纪花园 C2 室
(二)关联关系
1.姚锄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
2.徐士琴为公司股东之一,担任公司董事。
3.戴建清为公司股东之一,担任公司董事。
4.陈顺明为公司股东之一,担任公司监事。
5.钱爱琴为公司股东之一,是公司董事长姚锄强的配偶。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实际控制人姚锄强、公司股东徐士琴、戴建清、陈顺明、钱爱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为满足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增加资金流动性,公司拟向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开区绿色专营支行申请商标质押贷款,贷款额度为人民币 900 万元,额度的使用期限为一年。公司董事长姚锄强、公司
公告编号:2019-036
董事徐士琴、公司董事戴建清,公司监事陈顺明,公司股东钱爱琴为上述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签署相应的《保证合同》,构成本次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由关联方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该关联交易是合理的、必要的。
六、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湖州威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浙江湖州威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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