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7
证券代码:835511 证券简称:威达集团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湖州威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湖州威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财务工作,指针对公司经营、投资、筹资等经济行为进行的计划、申报、审批、收付、核算、报告、监督等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原则是:遵守法规,契合战略,控制风险,提升价值。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的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财务组织
第五条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分别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行使各自财务职权,不得越权。
第六条 公司设财务总监,协助总经理管理公司财务工作,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任免。财务总监的工作职责是:
(一)依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目标制订财务工作目标;
(二)组织公司财务制度建设、财务团队建设和财务系统建设;
(三)组织公司年度预算、决算工作,审核年度预算、决算报告和其他财务报告;(四)审查重要日常经济事项以及对外投资、融资、担保、关联交易等特殊经济事项;
(五)指导、评价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工作,提请总经理任免、奖惩财务人员;(六)监督公司各机构、人员的财务工作行为,提请总经理进行奖惩;
(七)董事会、总经理赋予的其他工作职责。
第七条 公司设财务部,由财务主管担任机构负责人,由财务总监协助总经理分管。财务部的工作职责是:
(一)落实财务工作目标,实施财务制度建设、财务团队建设和财务系统建设;(二)牵头开展预算、核算、决算工作,及时、准确、完整的编制相关财务报告;(三)准确登记公司各项资产,妥善管理资金、票据、长期投资和金融资产,定期协同相关机构核对、清查其他资产;
(四)对各类财务收支的合规性进行审核,对违规财务工作行为进行记录和报告;(五)及时、准确、合规的进行各项税务处理;
(六)董事会、总经理、财务总监赋予的其他工作职责。
第八条 公司其他机构、人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各自的财务工作职责,接受财务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三章 预算决算
第九条 公司各项财务收支实行预算管理。
第十条 公司及各级机构的年度预算应于每年 4 月 30 日前编制、审批完成。
第十一条 年度预算工作流程及审批权限如下:
(一)董事会向总经理下达公司年度经营任务;
(二)总经理分解、下达各二级机构年度经营任务;
(三)各二级机构根据年度经营任务编制机构年度预算方案并上报总经理;
(四)总经理审核二级机构年度预算方案,通过后形成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并上报董事会;
(五)董事会审议公司年度预算方案,通过后上报股东会;
(六)股东会审议公司年度预算方案,通过后发董事会、总经理执行。
第十二条 财务总监及财务部协助总经理组织开展年度预算编制、审核、报告及控制工作,其他机构应积极配合。
第十三条 公司重要项目,应由项目负责人于项目实施前编制项目预算。机构年度预算范围内的项目预算,由项目所属机构负责人审批。机构年度预算范围外的项目预算,由上级机构负责人审批。审批通过的项目预算需向财务部报备。项目预算自完成上述审批和备案手续后生效。
第十四条 各级机构或项目负责人应确保本机构或本项目预算方案的编制质量和时效,并带领本机构或本项目组严格执行生效的预算方案。
第十五条 预算方案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减预算收入、调增预算开支。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须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 每年 4 月 30 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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