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0-21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报告)
东方花旗【2018】306 号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
宁波奥克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辅导备
案申请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
宁波奥克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克斯电气” 或
“公司”)为进一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巩固核
心竞争力,强化公司规范运作,现拟申请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根据
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其相关规定,奥克
斯电气在提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应聘请辅导机构对其进行辅
导,并向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备案材料。为此,东方花
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接受奥克斯电气的聘请担
任其辅导机构,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
就奥克斯电气进入辅导程序向贵局出具辅导备案申请报告,内容如
下:
一、公司设立及历史沿革
(一)公司设立情况
宁波奥克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克斯电气”或“公司”)系由原宁波奥克斯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克斯有限”)于2015年9月29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公司设立时的股份总额为11,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有关公司发起人及其持股情况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 10,450.00 95.00%
2 宁波元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550.00 5.00%
合 计 11,000.00 100%
(二)公司历史沿革
1、2003 年 6 月 奥克斯有限设立及实收资本缴足
公司前身奥克斯有限系经宁波市鄞州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奥克斯电气有限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甬鄞外资(2003)194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资甬字[2003]0208号)批准,由宁波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克斯集团”)与Ao Tai Limited(一家设立于香港的公司,以下简称“奥泰有限公司”)于2003年6月24日共同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为1,000万港元,实收资本为0万港元。
2003年6月24日,奥克斯有限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注册登记,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宁波世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3年8月1日出具的《验
资报告》(甬世会验[2003]1202号),截至2003年7月25日,奥克斯有限已收到公司股东奥克斯集团和奥泰有限公司缴纳的出资款1,000万港元。
2003年8月25日,奥克斯有限办理完成上述出资的工商变更手续。
奥克斯有限设立并实收资本缴足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港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奥克斯集团 600.00 600.00 60.00%
2 奥泰有限公司 400.00 400.00 40.00%
合 计 1,000.00 1,000.00 100%
2、2004 年 6 月 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4年5月17日,经奥克斯有限董事会审议通过,奥克斯集团与缪锡雷等14名自然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由上述14名自然人受让奥克斯集团所持奥克斯有限9.1%的股权,受让价格为相对应的出资额,具体受让方及受让出资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港元
序号 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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