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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4-26 22:29:33 股吧网页版
国信股份:华英证券关于江苏国信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4-26



华英证券

关于江苏国信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华英证券作为江苏国信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其他与定期报告相关风险事项 是

2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3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主办券商在审核江苏国信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股份”、“挂牌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的过程中,发现如下风险事项:

一、国信股份被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喜审字【2021】第 00778 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相关内容如下:

“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其他重要事项(1)所述,2018 年 12 月 11 日经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对百步生活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的议案 》,公司以增资方式取得百步生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步生活”)15%股权,投资总金额为 4,200.00 万元;由于百步生活 2019 年经营业绩未达增资协议约定金额,经与百步生活控股股东上海涌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涌胤”)协商,公司将百步生活 15%股权以原投资金额 4,200.00

万元协议转让予上海涌胤,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撤回对百步生活投资的议案》;截至财务报告日,公司已累计收取上述股权转让款 2,500.00 万元,剩余 1,700.00 万元未收回。就

该剩余 1,700.00 万元股权转让款,公司、上海涌胤、百步生活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签订《委托还款协议书》,协议约定上海涌胤委托百步生活分期支付上述剩

余款项,还款约定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31 日前支付 400.00 万元,2021 年 8 月 31

日前支付 400.00 万元,2021 年 10 月 31 日前支付 400.00 万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 500.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就上述应收股权转让

款按账龄计提减值准备 340.00 万元。我们通过执行审计程序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该笔应收股权转让款的可收回金额。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国信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国信股份存在未及时审议和披露的对外担保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1、国信股份于 2018 年 8 月 21 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市支行

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国信股份作为保证人,为关联方江苏立信制带有限

公司自 2018 年 8 月 21 日起至 2021 年 8 月 20 日止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宜兴市支行的贷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 6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担保余额为 380 万元。

2、国信股份于 2020 年 6 月 3 日与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建

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国信股份作为保证人,为非关联方宜兴市中宇

塑业有限公司自 2020 年 6 月 3 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3 日止向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支行的贷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余额为 100 万元。

上述风险事项发生时,国信股份事先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或授权,亦未及时披露上述保证担保事项,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二、 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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