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835534 证券简称:七洲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七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所有条款中“股东大会” 所有条款中“股东会”
所有条款中“财务总监” 所有条款中“财务负责人”
所有条款中“辞职” 所有条款中“辞任”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公司经理、副经理(如有)、董事会秘
财务总监。 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八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十八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会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 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
本: 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五)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方式。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权激励;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股份的。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本公 的。
司股份的活动。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本公
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一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应 第二十一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当采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监 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
管部门许可的方式进行。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
行。
第二十二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条 第二十二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条
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 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司依照第二十一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 依照第二十一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份后,属于第二十条第(一)项情形的, 后,属于第二十条第(一)项情形的,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该部分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该部分
股份;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 股份;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
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定收购 公司依照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应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 的本公司股份,应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 份总数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 司的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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