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31 18:46:20 股吧网页版
七洲科技: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1


公告编号:2025-035

证券代码:835534 证券简称:七洲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七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 2025 年 10 月 3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七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广东七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管理,建立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的有效机制,杜绝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公司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亦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

公告编号:2025-035

来中,违反公司资金管理规定,直接或变相占用公司资金逾期不还;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有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对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负有诚信义务,不得通过资金占用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防范公司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
限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六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使用:

(一) 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三) 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 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五) 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 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七条 公司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章
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进行决策和实施。公司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时,资金审批和支付流程必须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不得形成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占用。

第三章 责任和措施

第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长、

公告编号:2025-035

总经理应按照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和财产安全,公司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资金占用清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经理为执行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是具体监管负责人,公司财务部是落实防范资金占用措施的职能部门。

第九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日常资金管理工作,财务负责人应加强对公司
财务过程中的控制,监控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的资金、业务往来,财务负责人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