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1-20
关于华维节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二期)
华维节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公司、华维节水)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华维节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2021 年 10 月,海通证券华维节水辅导工作小组向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报送了《关于华维节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张子慧、邓伟、沈济龄、苏兵、白金泽,其中张子慧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本辅导期,辅导工作小组人员无变化。
上述人员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辅导时间自 2020 年 10 月起至今,辅导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期辅导工作的具体内容主要如下:
1、辅导工作小组针对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公司及时沟通,提出解决或整改方案,并协助公司着手解决;
2、辅导工作小组持续进行尽职调查工作,结合证监会要求及创业板审核要点,继续对公司运作的合规性及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及执行情况进行了详细核查,并进一步完善工作底稿。
本辅导期内,海通证券及辅导对象均严格履行了辅导协议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双方均无违反辅导协议的行为。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作为拟上市公司,公司及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需进一步加强企业规范运作意识。
解决方案:上市相关辅导人员强化培养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完成对于企业规范运作的意识。
在辅导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协助下,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建立了内控体系,但在实际执行中仍存在提升空间,辅导机构已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规范要求继续完善内控制度和改善内控执行情况,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在下一阶段辅导过程中,辅导工作小组将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进一步核查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数据,跟踪前期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督促公司落实各项待解决的问题;同时,进一步
加强对辅导对象的培训,强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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