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万盛智能:内部审计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2


公告编号:2025-042

证券代码:835544 证券简称:万盛智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宁波万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是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强化公司经营管理,
提高经济效益,促使公司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为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工作必须围绕公司当前的中心工作,依照国家的法律、法
规、政策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所属企业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宁波万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机构和职权

第四条 内部审计的实施机构是公司审计部(下简称审计部)。审计部在董
事会的直接领导下行使审计职权,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 审计部对公司行使内部审计职能,根据需要,可以配合中介机构开
展工作。

第六条 审计部在实施审计工作中,可行使以下职权:

公告编号:2025-042

1.根据内审工作需要,要求报送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2.审核有关的报表、凭证、账簿、预算、决算、合同、协议,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现场勘查实物;

3.检查有关的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和资料;

4.参加有关会议,组织成员企业召开与审计有关的会议;

5.参与研究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

6.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有关文件、资料等证明;

7.对阻挠、妨碍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行为,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可采取必要的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领导及员工责任的建议;

8.发现被审计单位转移、隐匿、篡改、毁损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的,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公司董事长责令其交出;

9.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有权予以暂时封存相关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资料;

10.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以及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

11.对因违法、违规行为给企业造成严重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董事会。对于重大违法、违规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决定交与执法机关处理。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坚持原则、客观公
正、恪尽职守、保持廉洁、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受国家的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打击和报复。

第九条 由于被审计单位或当事人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证明,造成审计
结果与事实不符的,应追究被审计单位财务负责人或当事人的责任。

第三章 审计职责与内容

第十条 审计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2.按内部分工参与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工作,并对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质量进行监督;

3.对公司的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其他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公告编号:2025-042

4.组织对公司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进行任期或定期经济责任审计;

5.组织对发生重大财务异常情况进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6.对公司的基建工程的立项、概(预)算、决算和竣工交付使用进行审计监督;

7.……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