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835544 证券简称:万盛智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宁波万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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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期货套期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万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充分利用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和规避风险的功能,规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流程和交易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办套期保值业务需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下简称“套期保值业务或套期保值”)是指为锁定采购成本和销售利润,结合公司采购、生产、销售情况,在期货交易所开展期货交易,通过买、卖期货合约对铜材、铝材和钢材等大宗商品价格进行锁定,规避市场风险,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健发展。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采用对冲和实物交割方式进行交易。
第三条 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只能以规避经营中的商品价格风险为目的,在
有现货贸易基础的履行合同下对现货或其类似品种开展套期保值,不
得进行期货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交易;
(三)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期货
持仓量原则上应不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
(四)期货持仓时间原则上应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签订现货合
同后,相应的套期保值头寸持有时间原则上不得超出现货合同规定的
时间或该合同实际执行的时间;
(五)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六)应具有与套期保值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
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公司应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不得影
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要保证配套资金及时到位,防范资金不足造成
的强制平仓风险。
第四条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交易的单笔或累计金额应参照《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中所规定的对外投资审批权限,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组织建立套期保值领导小组,管理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各项套期保值业务必须严格限定在经批准的套期保值计划内进行,不得超范围操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负责制定套期保值业务的范围、工作原则、方针;
(二)负责审议套期保值业务计划及报告,提交董事会;
(三)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四)批准授权范围内的套期保值交易方案;
(五)审定套期保值业务的各项具体规章制度、工作原则和方针;
(六)负责交易风险的应急处理等;
(七)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 套期保值领导小组结构:
(一)套期保值领导小组成员为:总经理、套期保值业务负责人、财务负责
人、财务部、采购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总经理为套期保值领导小
组负责人,同时也是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人,在董事会授权框架内负
责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运作;
(二)套期保值领导小组下设期货交易部,期货交易部设交易员岗位、信息
员岗位、会计核算岗位、资金调拨岗位、风险控制岗位。各岗位人员
有效分离,不得交叉或越权行使职责,确保相互监督制约。
第七条 期货交易部主要职责:
(一)负责编制年度套期保值工作计划;
(二)负责制订、调整套期保值计划、交易方案及资金需求计划,并报期货
领导小组审批;
(三)负责组织执行具体的套期保值交易;
(四)负责定期提交套期保值书面材料工作报告及编制年度报告。
第八条 财务部主要职责:
(一)负责在保证金限额内做好资金的安排和调度工作;
(二)负责套期保值交易资金结算,负责套期保值业务相关财务处理及编制
财务报告与披露
(三)负责套期保值业务中被套期现货发生交割时,相关财务核算;
第九条 风险控制岗位对公司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全程监控,主要职责:
(一)负责对套期保值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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