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证券代码:835563 证券简称:欧美克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成都欧美克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1 月 2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成都欧美克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成都欧美克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
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明确公司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欧美克石油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在董事会领导下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
议,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班子的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等其他成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公司
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构成公司总经理班子,总经理班子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的决策和指挥中心。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应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及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总经理班子其他成员的聘任
年限由董事会决定,并在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
第六条 总经理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坦诚、勤勉、民主、务实;
(二)具有五年以上经营管理经验,熟悉经营业务和有关经济法规,擅于经营管理;
(三)能够知人善任、集思广益,具有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四)工作热情高、有强烈的责任心、使命感和创新开拓精神。
第七条 具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或公司章程第九十九条规定的不得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班子其他成员。
第八条 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但应于二个月前向董
事会递交辞职报告,待董事会批准后离任,有关经理辞任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总经理在其辞职将不利于公司的时候辞职或在董事会未正式批准其辞职前因辞职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总经理不得通过辞任等方式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
第九条 董事会无正当理由,应于收到总经理辞职报告之日起二个月内给予
正式批复。
第十条 总经理班子其他成员提出辞职,需向总经理提交辞职报告,由总经
理签字同意后报董事会批准。
第十一条 总经理离任必须进行离职审计。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十二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的人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 为提高公司日常运作的效率,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批准单笔交易涉
及的资产总额或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100万元以内的交易事项(不含对外担保、关联交易)。
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均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十四条 为提高公司日常运作的效率,由总经理批准未达到公司章程第一
百一十条第(十七)项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如下关联交易事项:
(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保外)成交金额未达到 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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