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19
公告编号:2019-003
证券代码:835564 证券简称:海科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新疆海科现代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私募可转债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新疆股权交易中心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规则》等规定,新疆海科现代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及非公开发行私募可转债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具备在新疆股权交易中心非公开发行私募可转债的条件和资格。
二、发行概况
为建设“新疆智慧物流园”项目,支持公司进一步的升级转型,拓展智慧物流业务,公司拟申请在新疆股权交易中心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私募可转债。具体信息如下:
债券名称:新疆海科现代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9年第一期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场所、登记托管机构、代理兑付兑息机构: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发行规模: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
公告编号:2019-003
票面金额:每张票面金额为100元。
发行价格:按面值发行。
债券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还本付息的方式:采用单利按季计息,不计复利。每三个月付息一次,到期还本付剩余利息。
债券利率:固定票面年利率7%
承销机构:新疆小微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本期私募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以非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投资人适当性管理办法》《新疆股权交易中心合格投资人认定操作指引》的合格投资者。
募集资金用途:建设“新疆智慧物流园”项目,支持公司进一步的升级转型,拓展智慧物流业务。
(一)偿债保障措施:
1.设立偿债专户,用于兑息、兑付资金的归集和管理。
公司在私募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的十个工作日前,将应付利息全额存入偿债专户;在到期日的二十个工作日前偿债专户余额不低于私募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本金总额的20%;在到期日的五个工作日前偿债专户余额不低于私募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本金总额的100%。偿债保障金自存入偿债专户之日起,仅能用于兑付私募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及利息,不得挪作他用。
2.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
公告编号:2019-003
券本息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者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5)追加偿债担保措施、担保金额;
(6)采取其他限制股息分配措施。
(二)债转股规则
1、债转股条件
可转债产品到期日,公司未按期兑付本金,通过新三板合格投资人认定的投资者可选择要求行使转股权,不符合新三板合格投资人认定条件及不行使转股权的投资者,由担保机构履行代偿义务。
2、债转股价格
转股价以转股前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参考,以市净率1倍估值。三、备查文件目录
《新疆海科现代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
新疆海科现代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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