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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5-15 16:21:00 股吧网页版
海科股份: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5-15


证券代码:835564 证券简称:海科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新疆海科现代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30日11:00。

预计会期0.5天。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新医路463号惠源大厦806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3.5-4元/股的价格向外部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800万股(含8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200万元(含32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19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9-017)。
(二)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等将发生变更,公司将根据股票发行完成后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作出修订,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三)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有关事项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管理,并在发行认购结束后,与主办券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高效有序完成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工作,依照《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关于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相关事宜。
(五)审议《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制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法律、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19-018)。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二) 登记时间:2019年5月29日上午10:00至13:30
(三) 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新医路463号惠源大厦806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玉燕

联系电话:0991-6129181

传真:0991-6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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