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18
公告编号:2020-004
证券代码:835568 证券简称:新大禹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广东新大禹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广东新大禹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终止挂牌。公司已于 2020 年 3 月 1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就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与公司股东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协商,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对于有异议股东,公司将协调实际控制人或其他指定的第三方以公平合理的市场价格收购其股份,具体的回购原则及安排如下:
1、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为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未参会
公告编号:2020-004
股东或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有效赞成票的股东;
(2)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送达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要求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指定的第三方回购股份;
(3)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4)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5)异议股东所持公司的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上限为其在公司 2020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2、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原则上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进行回购,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由双方协商商定。
3、回购有效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10 天内;
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收购申请,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指定的第三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为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将随时与各股东保持通畅的沟通与交流,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
4、联系方式
公告编号:2020-004
联系人:刘远鹏
联系电话:020-82313796
联系手机:13178856586、18198950116
传真:020-82325046
电子邮箱:liuyuanpeng@gdxdy.cn
联系地址:广州市萝岗科学城科学大道科汇金谷科汇二街 17 号
由于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股东若选择进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请按照公告安排时间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回购事宜。
特此公告。
广东新大禹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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