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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6-24 16:11:26 股吧网页版
鸿鑫互联:关于鸿鑫互联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6-24



华英证券

关于鸿鑫互联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华英证券作为鸿鑫互联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 2019 年年度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主办券商在审核鸿鑫互联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鑫互联”、“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风险:

1、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1)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如下:

“(1)“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减值准备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五)”所述,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鸿鑫互联存

货中“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金额 72,403.81 万元。鸿鑫互联子公司鸿鑫工程有限公司根据已完工项目未结算原因及估计能够结算回款比例对“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计提了 14,944.48 万元的减值准备。我们选取重要工程项目实施了检查项目资料、函证、项目现场察看等程序,但仍无法获取

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上述已完工项目未结算回款原因的真实性及“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

(2)预付款项的期末余额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三)”所述,鸿鑫互联预付款项期末余额 6,799.68万元,其中鸿鑫互联母公司预付杭州鸿鹏同道建材有限公司等材料款合计金额4,983.04 万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的 73.28%,上述预付款项发生于 2018 年,供应商已发货但未开票。我们实施了检查合同、函证等程序,但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中供应商已发货未开票部分未结转存货的合理性。

(3)关联担保披露的完整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八、(四)”、“九、(二)”所述,在已披露的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案件中,鸿鑫互联向关联方大猫网络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毅、梁雪林提供了担保。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鸿鑫互联为实际控制人李毅、梁雪林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披露的完整性,及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

(2)强调事项

“鸿鑫互联资金紧张,面临债务到期偿还的压力,如财务报表附注九、(二)所述,2019 年以来鸿鑫互联诉讼案件大幅度增加,其中大部分是因债务到期无法偿还导致,截至审计报告日,鸿鑫互联作为第一被告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已判决执行诉讼案件 17 例,累计涉及赔偿金额 8,007.74 万元;已判决和解诉讼案

例 4 例,涉及赔偿金额 2,195.41 万元;一审未决的诉讼案件 12 例,涉及赔偿金

额 3,444.26 万元。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所述,由于诉讼赔偿,鸿鑫互联大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实际控制人个人资产被查封、部分股权被冻结。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鸿鑫互联对如何消除对持续经营的重大疑虑作出披露,但上述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鸿鑫互联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不确定性。”

2、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鸿 鑫 互 联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61,507,972.27 元 , 公 司 实 收 股 本 总 额 为

150,715,000.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公司实收股本三分之一。

3、公司存在对外担保而补充审议并披露的情况

公司为李毅与北京菜篮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需要履行担保责任金额为 8,353,589.04 元;

公司为李毅与非关联方自然人邹春梅的借款提供担保,需要履行担保责任的金额为 9,750,000.00 元;

公司为李毅、梁雪林与鹰潭金蝉君合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借款提供担保,需要履行担保责任的金额为 11,937,500.00 元;

公司为李毅、梁雪林与非关联方自然人刘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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