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19
证券代码:835587 证券简称:爱侣健康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爱侣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表决情况:
本章程经公司2020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经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二、 制度主要内容:
爱侣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 0 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4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 5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 5
第四章 公司股份 ...... 5
第一节 股份发行...... 5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7
第三节 股份转让...... 8
第五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8
第一节 股东 ...... 8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11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3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6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第六章 董事会 ...... 22
第一节 董事 ...... 22
第二节 董事会 ...... 25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0
第八章 监事会 ...... 34
第一节 监事 ...... 34
第二节 监事会 ...... 34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7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 ...... 37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9
第十章 通知、公告和信息披露...... 39
第一节 通知 ...... 39
第二节 公告 ...... 40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1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1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42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44
第十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 45
第十四章 附则 ...... 45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爱侣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由吴伟、张展、
刘福生、赵金凤、丁美婷、吴辉等6名自然人股东,杭州乐丰泓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幸福源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杭州永宣永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信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浙商利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铜陵明源循环经济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中亿明源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杭州联创永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8名合伙企业股东,浙江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中亿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长兴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宁波金硕投资有限公司等5名法人股东共同发起设立。
第三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由爱侣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四条 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股票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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