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5
湖北固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21
证券代码:835595 证券简称:固润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湖北固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12 月 4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3 月 2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 81800 元,由四川久伍久科技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四川久伍久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朝俊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湖北固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长华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湖北固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21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四川久伍久科技有限公司声称湖北固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其技术秘密
并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一审判决驳回
久伍久公司全部诉讼请求。久伍久公司不服判决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
诉,2025 年 6 月 23 日二审判决如下:驳回久伍久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四川久伍久科技有限公司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1、固润科技立即停止侵害久伍久公司技术秘密的行为;2、固润科技撤销专利登记;3、固润科技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 1000 万元;4、由固润科技承担一、二审诉讼费。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二审情况
2025 年 6 月 23 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了出具了(2024)鄂知民终 118 号
民事判决书。四川久伍久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事项未对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诉讼事项未对公司资金造成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选聘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诉,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湖北固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21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4)鄂知民终 118 号民事判决书
湖北固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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