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10-19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创达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财通证券作为杭州创达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被)申请破产或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是
(二)风险事项情况
对于申请人张丽丽申请被申请人杭州创达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
产清算一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出具了
(2022)浙 01 破申 141 号民事裁定,受理张丽丽的破产清算申请。
2022 年 10 月 11 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2)浙 01
破 136 号公告,公告显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指定
国浩(杭州)律师事务所为杭州创达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 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挂牌公司应当向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申请停牌,直至按规定披露或相关情形消 除后复牌。
目前公司已对上述风险事项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后续将及时跟进 并披露进展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开展破产清算工作,并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 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将继续履行对 ST 创达的持续督导义务,持续关注上述事项
的后续进展,并督促挂牌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浙 01 破申 141 号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2)浙 01 破 136 号
2022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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