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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19 18:38:40 股吧网页版
ST创达:财通证券关于杭州创达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风险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0-19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创达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财通证券作为杭州创达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被)申请破产或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是

(二)风险事项情况

对于申请人张丽丽申请被申请人杭州创达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
产清算一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出具了
(2022)浙 01 破申 141 号民事裁定,受理张丽丽的破产清算申请。

2022 年 10 月 11 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2)浙 01
破 136 号公告,公告显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指定
国浩(杭州)律师事务所为杭州创达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 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挂牌公司应当向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申请停牌,直至按规定披露或相关情形消 除后复牌。

目前公司已对上述风险事项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后续将及时跟进 并披露进展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开展破产清算工作,并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 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将继续履行对 ST 创达的持续督导义务,持续关注上述事项
的后续进展,并督促挂牌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浙 01 破申 141 号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2)浙 01 破 136 号

2022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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