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创达:关于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14
公告编号:2023-019
证券代码:835596 证券简称:ST 创达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杭州创达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近期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2)浙 01 破 136 号之六)内容显示如下:
“2023 年 6 月,杭州创达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
提出申请,称杭州创达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经执行完毕,最后分配已完结,提请本院裁定终结该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本院认为:根据管理人提交的相关报告,杭州创达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已经分配完结,故依法应当终结该公司破产清算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杭州创达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杭州创达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
2023 年 7 月 1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