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8-16
公告编号:2017-032
证券代码:835601 证券简称:加一健康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吉林加一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质押公告
一、股权质押概述
(一)股权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肖英桓、刘琰超、长春赤橙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王璐、
裴文国、殷宣质押 43,76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1.68%。在本次质
押的股份中, 42,966,934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801,066 股为无限售
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 2017 年 8 月 9 日起至 2018 年 8 月 8 日止。质
押股份用于贷款,质押权人为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
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二) 若用于融资,说明融资金额、是否存在结合其他资产抵押或质
押等情况
本次股权抵押,是公司通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向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 12 个月,贷款额度为 3,000
万元。上述委托贷款的担保方式如下:
(1)以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加一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拥有的生物资产
在地参为上述委托贷款设立担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17-032
(2)以肖英桓持有的公司 2,707.12 万股股票、刘琰超持有的公
司 582.08 万股股票、长春赤橙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
800.00 万股股票、王璐持有的公司 130.00 万股股票、裴文国持有的
公司 59.12 万股股票、殷宣持有的公司 98.48 万股股票为上述委托贷
款设立质押担保。
(三)本次股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质押对公司生产经营均无影响,公司具备按期偿还相关
债务能力,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变更情况。
二、股权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一)股权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肖英桓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27,071,200,25.78%
股份限售情况:27,071,200,占总股本 25.78%
累计质押股数(包括本次):27,071,200,占总股本 25.78%
曾经股权质押情况:2015 年 9 月公司通过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向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
贷款额度为 3,000 万元。肖英桓与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
质押合同,质押 27,071,200 股,质押期限至 2016 年 3 月 30 日。本
次委托贷款到期后,公司通过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
新支行向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展期 3 个月,贷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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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为 3,000 万元,抵押条件不变;2016 年 7 月公司通过长春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洋浦大街支行向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
委托贷款,贷款额度为 3,000 万元。肖英桓与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签订股权质押合同,质押 27,071,200 股,质押期限至 2017 年 4 月
14 日。本次委托贷款到期后,公司通过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向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展期 3
个月,贷款额度为 3,000 万元,抵押条件不变,质押期限为 2017 年
1 月 17 日起至 2017 年 8 月 15 日止。
(二)股权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刘琰超
是否为控股股东:否
公司任职:副总经理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5,820,800,5.54%
股份限售情况:5,820,800,占总股本 5.54%
累计质押股数(包括本次):5,820,800,占总股本 5.54%
曾经股权质押情况:2015 年 9 月公司通过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向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
贷款额度为 3,000 万元。刘琰超与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
质押合同,质押 5,820,800 股,质押期限至 2016 年 3 月 30 日。本次
委托贷款到期后,公司通过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
支行向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展期 3 个月,贷款额度
为 3,000 万元,抵押条件不变;2016 年 7 月公司通过长春农村商业
公告编号:2017-032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洋浦大街支行向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
托贷款,贷款额度为 3,000 万元。刘琰超与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股权质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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