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3-01
公告编号:2022-005
证券代码:835611 证券简称:鸿志兴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福建鸿志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终止挂牌决定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2 年 2 月 22 日福建鸿志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福建鸿志兴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2〕68 号)(以下简称“《终止挂牌的决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鸿志兴股票挂牌。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发布的《关于公司收到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04)。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
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3 月 9 日起复牌,并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终止挂牌。
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鸿兴”。
公司将努力做好与股东的解释沟通工作,保障股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公告编号:2022-005
挂牌公司和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一) 挂牌公司 联系人:康健梅
联系电话:0599-8225588、13850990169
(二) 主办券商 联系人:徐春波
联系电话:010-66216512
福建鸿志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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