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7
公告编号:2020-003
证券代码:835611 证券简称:鸿志兴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福建鸿志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4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4 月 14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曾传书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福建鸿志兴股份有限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
公告编号:2020-00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制度与决策程序,提高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特修订公司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福建鸿志兴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制度与决策程序,提高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特修订公司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福建鸿志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公告编号:2020-003
则》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制度与决策程序,提高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特修订公司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福建鸿志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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