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18
公告编号:2020-011
证券代码:835611 证券简称:鸿志兴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福建鸿志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曾传书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及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9,06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2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董事 0 因 0 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监事 0 因 0 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0-011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福建鸿志兴股份有限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9,065,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制度与决策程序,提高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特修订公司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福建鸿志兴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9,065,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0-011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制度与决策程序,提高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特修订公司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福建鸿志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9,065,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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