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1
公告编号:2021-007
证券代码:835618 证券简称:友润电子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泰州友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
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泰州友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目前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为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经营决策效率,集中精力实现计划目标,经公司慎重考虑,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
挂牌。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宜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上述议案还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具体如下:
一、 回购条件
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提交书面回购申请,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
公告编号:2021-007
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况。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 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不低于股东取得股份的成本价,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 回购有效期
异议股东申请股份回购期限为自审议通过公司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通过书面方式向公司提交股份回购申请,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申报回购事项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如提出股份回购要求的异议股东在回购有效期内所持有的股票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情形的,回购安排将在股票解除质押、司法冻结后执行。四、争议解决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回购事项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王敏玲
电话:0523-86118338
地址:泰州市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永丰路 6 号
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由于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各位投资者,若选择进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请按照公告安排时间与公司联系股份回购事宜。
特此公告。
泰州友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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