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17
证券代码:835618 证券简称:友润电子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泰州友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 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
订本章程。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
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新增第十一条
根据《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
程》的规定,在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
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开展党的活
动。党组织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
组织部分。公司坚持党的建设与生产经
营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
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
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明确党组
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
责和工作方式,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
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推动党组织
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
体化。
第二十二条增加条款 第二十三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
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向全体股东按照相同比例发
出购回要约;
(二)通过公开交易方式购回;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国家
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
- 新增第三十条
公司因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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