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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14 18:58:54 股吧网页版
丰源环保: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0-020]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14


证券代码:835621 证券简称:丰源环保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河北丰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河北丰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河北丰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河北丰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第二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本制度
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法律规定的公开以及非公开等方式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存储、使用和管理,
做到资金使用的规范、公开和透明。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
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挪用公司
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

第六条 自本制度通过之日起,公司再次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
会批准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基金专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数量不得超过募投项目的数量。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做其他用途。

第七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证券
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应将募集资金及时、完整地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内。

第八条 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使用和有效监管,公司应在依法具有资
质的商业银行开立专用银行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和收付。公司应当在发行认购结束后验资前,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将三方监管协议在股票发行备案材料中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报备。

上述协议在有效期满前因主办券商或商业银行变更等原因提前终止的,公司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两周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并及时报送备案。

第三章 募集资金的使用

第九条 募集资金应该按照发行申请文件承诺的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和
投入时间安排使用,未经公司股东大会依法作出决议,公司不得变更募集资金的用途。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及时公告。
第十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并有明确的
用途。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得有如下行为:
(一)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
(二)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
(三)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五)将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员使用,为关联人利用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便利;
(六)违反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十一条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其投资金融产品应当符
合如下条件:
(一)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
(二)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三)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
(四)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在 2 个交易日内报股转系统备案并公告。

第十二条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金融产品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以后 2 个交易日内公告以下内容: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募集资金的时间、募集资金金额、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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