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3
证券代码:835631 证券简称:宝之钢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江苏宝之钢模具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布局和经营规划的需要,公司拟与陈峰杰、潘培玉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苏州宝之钢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暂命名),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 51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51%。
公司拟与昆山逸之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昆山宝之钢模具制造有限公司(暂命名),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 51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51%。
公司拟与昆山逸之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重庆宝之钢模具制造有限公司(暂命名),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 51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51%。
具体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等相关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此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新设立的公司需报当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新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以及经营范围等具体信息以当地相关部门的核准登记备案为准。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昆山逸之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玉山镇环庆路 2488 号 8 号房 201 室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玉山镇环庆路 2488 号 8 号房 201 室
注册资本:50 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园区管理服务;销售代理;物业管理(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张华
控股股东:张华
实际控制人:张华
关联关系:非关联方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陈峰杰
住所:湖南省道县清塘镇陈熊村 5 组
关联关系:非关联方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自然人
姓名:潘培玉
住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湄洲镇北埭村上白石 232 号
关联关系:非关联方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苏州宝之钢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暂命名,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智能装备、工业自动化设备、机器人及配套设备、数控机床、精密机械部件的技术研发、生产、销售、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销售;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产品、金属材料加工与金属材料的销售;机械设备的回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
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额或投资 出资比例或持股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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