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公告编号:2026-011
证券代码:835631 证券简称:宝之钢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江苏宝之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6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
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申请融资额度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预计 2026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 3,000 万元的融资额度,融资方式可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借款、承兑汇票、票据贴现和其他融资方式等,款项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的日常经营、扩大生产等。融资额度及期限最终以各家合作银行或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经营情况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上述融资可能需要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提供担保,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无需公司承担费用,为公司单方获利行为。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预计 2026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表决结
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为公司接受实
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提供的无偿担保。《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四条规定:挂牌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治理相关规则免予关联交易
公告编号:2026-011
审议的,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披露。故该议案无需按照关联交易审议,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是公司为实现业务快速发展及经营所需,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的方式为公司发展补充资金,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状况,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江苏宝之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江苏宝之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