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17
公告编号:2019-008
证券代码:835633 证券简称:世纪福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苏州世纪福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
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苏州世纪福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及长远战略发展规划,为提升公司决策运营效率、专注于业务拓展及服务品质提升,实现效益最大化,经慎重考虑,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
公司已于2019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各项事宜的议案》和《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苏州世纪福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并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9-008
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
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承诺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申请股份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二)回购数量上限
以回购对象在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所持的股份数量为上限。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三)回购价格
公司对异议股东的股份以不低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回购,具体价格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四)回购有效期
公告编号:2019-008
1、本次申请回购股份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终止挂牌决议并公告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
2、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申请股份回购的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通过邮政快递/顺丰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Liqun_bai@sifo-ltd.com。书面申请材料包括: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填写需清晰、完整)、股东有效证件复印件、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3、未在上述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五)特别提示和联系方式
由于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股东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以下为公司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力群
电话:0512-67671819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昆仑山路189号
苏州世纪福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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