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8
证券代码:835640 证券简称:富士达 公告编号:2025-027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公司编制了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计划,明确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具体工作流程、时间规划、评价内容和责任分工等。公司成立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授权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保障了本年度内部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序实施。
(一)内部控制评价领导小组
主 任:董事长 武向文
副主任:总经理 付景超
成 员: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子公司总经理。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
组 长:武向文
副组长:李英武、吝锐妮、叶振、党作红、郭宁、徐明、李亮、耿晓杰、苏堃锋、陈伟、康亚玲、赵鹏森、熊月、朱克元、刘峰山
成 员:郭欣宇、高亚亚、王文娟、杨永成、岳雯、杨阿敏、张瑜珍、付婉微、徐仪卿、刘敏、李辉、王波瑞、田志强、王敏、罗予伽、张慧等成员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和具体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全级次单位开展评价工作,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围绕公司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素进行,具体包含法人治理、组织结构、战略规划、人力资源、股东权益、经营业绩考核与评价、内部审计、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营运资金管理、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存货管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工程项目、研究与开发、业务外包、筹融资管理、投资管理、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税务管理、合同管理、持有型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关联交易和全面风险管理等业务和事项,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的主要业务和事项,涉及公司总部各部门和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所属单位,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具体情况
(1)法人治理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决策机构、
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相互独立、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原则,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相互独立、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原则,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专门委员会和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
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表达股东意志,行使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股东权力。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章程规定,对股东大会的性质、职权及股东大会的召集与通知、提案、表决、决议等工作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保证了股东大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的决策权,保障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名。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制度,规范了董事的选聘程序、董事的义务、董事会的构成和职责、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容。这些制度的制定及有效执行,能保证董事有效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帮助。
监事会: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为职工代表监事。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制度,规范了监事的选聘程序、监事的义务、监事会的构成和职责、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容。这些制度的制定及有效执行,能保证监事有效履行职责,为监事会正常行使职权提供保障。
专门委员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提名与法治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个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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