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1-22
众信易诚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支付现金对外投资暨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一八年一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承诺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报告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象已出具承诺函,保证其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就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目录
释义......5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7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7
二、交易对象和交易标的......9
三、交易价格......9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10
五、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0
六、本次交易不需要中国证监会核准......11
七、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11
八、本次交易后公司治理结构的变动情况......11
九、影响标的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12
十、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和现有股东中是否存在私募投资基金 管理 人或私募投资基金及其登记备案程序履行情况......12 十一、交易各方是否存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12 第二节 本次交易实施情况......13 一、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13 二、签署的相关协议......14 三、本次交易对价支付情况......14 四、本次交易资产交付情况......14 五、相关债权债务的处理......14 六、标的公司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14 七、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15
八、相关协议及承诺履行情况......15
九、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业务、公司治理情况、关联交易及 同业竞争等的变动情况......15 第三节 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意见......17 一、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结论性意见......17 二、律师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结论性意见......17 释义
除非本说明书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众信易诚、公司 指 众信易诚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 众信易诚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向王哲、刘嘉盈收购
指
次重组、本次交易 其持有的北京中悦百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65%股权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北京中悦百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65%股权
本次重组交易对象、交
指 王哲、刘嘉盈
易对象、交易对方
交易双方 指 众信易诚和本次重组交易对象/交易对象
标的公司、中悦百联 指 北京中悦百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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