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关于北京华志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意见的专项说明
目 录
一、报告正文 1—3 页
关于北京华志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
见的专项说明
[2025]京会兴昌华专字第 000245 号
北京华志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北京华志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志信公司”)委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华志信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2025]京会兴昌华审字第 000983 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对本所就该公司上述财务报表出具的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内容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华志信公司已经连续三年亏损,2023
年和 2024 年亏损金额为-7,183,052.51 元和-962,029.35 元,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为-11,080,567.92 元,已超过股本。上述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华志信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公司结合自身经营形势及财务状况,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对此,公司拟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为保证公司的持续经营,采取的应对措施主要有:①制定详细的年度经营计划和项目执行计划,并设立量化指标以追踪和评估实施效果;②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趋势,不断更新和完善现有产品线,推出新产品和服务;③拓展新的销售网络和渠道,进一步增长业绩份额。④加大公司软件产品和硬件产品研发,
保障企业的竞争优势。为企业降本增效、环保数字化转型赋能.
二、出具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依据和理由
1、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
我们在上述财务报表审计中,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21 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及其应用指南、《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 8 号——重要性及评价错报》,由于华志信公司税前利润系负数,2024 年审计时以近三年合并营业收入均值的 0.5%计算财务报表整体层面的重要性水平,金额为 210,780.46 元,重要性水平的计算方法与上期无变化。
2、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涉及事项不影响审计意见”的依据与理由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一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在审计意见段之后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二)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如审计报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所述事项,华志信公司已经
连续三年亏损,2022 年、2023 年和 2024 年亏损金额分别为-4,536,264.23 元、
-7,183,052.51 元和-962,029.35 元,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为
-11,080,567.92 元,已超过股本。上述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华志信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这些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我们获取并检查了管理层对未来 12 个月持续经营能力作出的评估,并核查了管理层制定的应对计划及改善措施。通过执行上述程序,我们认为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按照《中国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的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不影响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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