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20
公告编号:2019-025
证券代码:835645 证券简称:大美股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江苏大美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追认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
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
款合同(编号:32010120180020208) ,截至 2019 年 08 月 16 日,借款余额
为人民币 4,000,000.00 元,借款期限自 2018 年 12 月 14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3 日,借款年利率为 4.35%。
担保人亓方、吴新力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32100520180010603),在人民币 5,400,000.00 元的最
高余额内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 2018 年 12 月 14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13
日止。抵押人吴然然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32100620180015690),以其持有的房产为合同项下债权自
2018 年 12 月 14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13 日止,在人民币 8,344,800.00 元
的最高余额内提供抵押担保,截至 2019 年 08 月 16 日,上述担保的债权本金
余额为人民币 4,000,000.00 元。
公司曾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公告的《江苏大美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
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8-047)中披露了上述向银行借款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但遗漏了关联方吴新力无偿为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内容,同时本次关联交易公告根据关联方最终与银
公告编号:2019-025
行签订的协议,补充披露本次关联方担保的具体担保期限。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追认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亓方、亓浩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吴新力
住所:南京市定淮门大街 2 号清江花苑绿茵园 3 幢一单元 302 室
(二)关联关系
亓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直接持有公司 10,778,42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58.26%,亓方与吴新力系夫妻关系。故上述担保事项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自愿达成的,关联交易合理,公司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未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
公告编号:2019-025
合同(编号:32010120180020208) ,截至 2019 年 08 月 16 日,借款余额为
人民币 4,000,000.00 元,借款期限自 2018 年 12 月 14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3 日,借款年利率为 4.35%。
担保人亓方、吴新力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32100520180010603),在人民币 5,400,000.00 元的最
高余额内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 2018 年 12 月 14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13
日止。抵押人吴然然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321006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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