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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30 17:50:14 股吧网页版
ST万源生:临时管理人关于债权申报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0


公告编号:2025-047

证券代码:835654 证券简称:ST 万源生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万源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管理人关于债权申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25 年 10 月 20 日,台州中院出具(2025)浙 10 破 10 号《公告》,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关于
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2025 年 10 月 29 日,临时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公
告》((2025)浙 10 破 10 号)。具体内容详见:万源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公告(公告网址:
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pcgg/ggxq?id=15822243784400896)

二、债权申报方式

万源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前,向万源生态股
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西城街道吾悦广场 11号楼 1 单元 2906 室浙江鼎联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318020;联系人:叶律师、董律师,联系电话:13957607917、15105860901,PC 端债权申报网址:https://polz.cn/;手机端债权申报:详见下文二维码;债权申报指引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fbx91veOeWYvzwuGccbjwg?scene=1)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

公告编号:2025-047

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万源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万源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三、备查文件

(一)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2025)浙 10 破 10 号公告;

万源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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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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