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关于宁夏法塞特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精勤成思专审字(2026)第 00093 号
北京精勤成思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精勤成思专审字(2026)第00093号
宁夏法塞特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宁夏法塞特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塞特)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4月23日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精勤成思审字(2026)第00633号)。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们对本所就该公司上述财务报表出具的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解释性说明的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所述:“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所述,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法塞特存在借款本息逾期、拖欠工资等诉讼风险,导致银行账户被冻结;期末货币资金余额较低,库存商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期末账面未弥补亏损超过股本总额,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发表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1324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
①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
②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因此,审计报告中“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所述事项属于会计准则第1324号准则所规定的“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恰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的情况。根据我们的判断,该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该事项,因此我们出具了带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解释性说明涉及事项不影响审计意见的依据
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管理层编制财务报表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该重大不确定性已做出了充分披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不影响审计意见,发表无保留意见是恰当的。
四、相关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报表可能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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