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12
重庆灵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修订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了促进公司更好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办
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公司股权激励(以下简称
“本次回购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公司在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
素的基础上拟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期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按程序申请设立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目前的交易方式为竞价转让,因此由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采用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回购至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后续再按规定及相应程序实施股权激励。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7元/股(含7元),不低于5元/股(含5元)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公司于2019年7月4日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日前60个转让日平均收盘价为19.38元/股,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7元/股)未超过董事会决议日前60个转让日平均收盘价的200%(即38.76元/股)。同时考虑到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业务规模快速增长,从公司之前三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参考依据来看,公司进行股权激励的价格均与发行当年年末净资产值接近,在综合考虑了公司截至2019年7月3日收盘价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交易的流动性特性等因素后,公司的定价参考2019年一季度末净资产,且接近股票回购前一年内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确定了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和价格上限。公司股份回购的定价依据分析如下:
1、董事会决议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均价
公司董事会决议日前60个交易日中仅发生了两次交易,58个无交易的时间段收盘价为2018年形成的价格,2个交易日的均价8.3元,总交易量为2000股,由此计算前60个交易日公司收盘价的均价为19.38元,因交易的频率、交易量均较小,因此前60个交易日公司收盘价的均价19.38元并不能代表公司的真实价值。
2、回购前一年的交易及价格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较不活跃,董事会决议日的前一年期间,也即2018年7
总成交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4%,总成交金额为375,740元,股票
回购前一年内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为8.36元。
3、公司的历次发行股票情况及公司股东、持有股票价格情况说明
公司挂牌时股东人数为58人,公司股东多数为公司创始股东、员工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挂牌后进行了三次定向增发,三次定
向增发情况如下:
发
发行数
发行日 行 发行目
量(万 发行对象及说明 定价参考依据 净资产
期 价 的
股)
格
发行对象55
用于公
名,33名为公 依据评估基准日 2016
2016 司补充
2.7 司原股东、1名 2015年8月31 年末
年1月641.00 流动资
2 高管、21名核心 日的净资产2.72 3.84
28日 金,激
员工,发行后公 元定价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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