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13
公告编号:2021-022
证券代码:835666 证券简称:天亿马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认真了解与核查,现就如下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对于《关于<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经仔细审阅《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创业板上市申报进展,我们认为公司拟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分配的决定符合公司股东大会此前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的决议,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就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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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及《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于《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内控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且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适应公司当前生产经营的实际工作需要,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
《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和内控评价客观、真实。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 对于《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2020 年年度报告及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我们认为:
(一)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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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0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的要求,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基本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未发现参与 2020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给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 对于《关于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待遇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关于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
度薪酬待遇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待遇方案根据公司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参照了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地区薪资水平制定,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关于薪酬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就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时,关联人员回避表决,符合法律、法规及《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待遇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给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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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进行审议。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业、刘波、姚明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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