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9
证券代码:835667 证券简称:凌之迅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哈尔滨凌之迅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新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哈尔滨凌之迅网络信息 第一条 为维护哈尔滨凌之迅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称“公司”)。 公司由哈尔滨凌之迅网络信息技术有
公司由哈尔滨凌之迅网络信息技术有 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在哈尔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在哈尔 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注册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注册 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码 912301996860065455。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总经理辞
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的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 力。
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 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
人员。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指公司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技术总监。 责人。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许可项目: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 围为:
(经营类电子商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 许可项目: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一般项目:技术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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