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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20 18:38:41 股吧网页版
尼的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0


证券代码:835669 证券简称:尼的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东莞市尼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修改公司三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表
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东莞市尼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东莞市尼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不设独立董事。公司设董事长 1 人,由董
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股票、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
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和奖惩事项;拟订并向股东会提交有关董事报酬的数额及方式的方
案;

(十一)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 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 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七) 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
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第五条 董事会审议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 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括在内)、贷款融资、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
(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或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交易金额权限在 300 万元以上,低于 500 万元。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公司进行上述同一类别且与标的相关的交易时,金额应当按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已经按照本章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免于按照本条规定履行审议程序。

第六条 本章程规定的应由股东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以外的对外担保事项
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七条 公司发生符合以下标准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应当经董事会
审议: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2、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5%以上的交易,且超过 300 万元。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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