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3-16
公告编号:2021-007
证券代码:835675 证券简称:蓝色方略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蓝色方略整合营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北京蓝色方略整合营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公司将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交易系统以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40 万元,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3.75 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内。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
公告编号:2021-007
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凡公司合法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相关债务将由双方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
定按相关规定处理。公司已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通知债权人,并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在《劳动午报》上刊登了《减资公告》进行公告。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申报债权,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期间:2021 年 3 月 16 日-2021 年 4 月 29 日,每个工作
日 9:00-12:00、13:00-17:00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 9 号恒通国际创新园 C9-C
联系人:单子钰
联系电话:010-5647 9935
3、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告编号:2021-007
4、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蓝色方略整合营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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